“中国钢琴走私第一案”日前宣判。上海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方成等3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5至4年,参与走私钢琴的珠海浜名钢琴有限公司被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。
和国内售价相差悬殊,一些二手钢琴经销商仅以2000多元人民币的成交价向海关申报从国外进口的二手名琴,而在国内市场上,这些二手名琴的单价都要在1万元以上。海关缉私部门调查后发现,通过对2003年至2006年上海口岸进口旧钢琴的数据分析发现,整个上海口岸进口的旧钢琴都存在行业性低瞒报价的情况。专案组迅速成立,海关总署缉私局将二手钢琴走私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。经缜密梳理,专案组破获了系列钢琴走私大案,这些案件均为具有一定规模的行业性走私大案。
法院审理认为,3名被告以及珠海滨名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,在进口报关时低报价格偷逃关税,不仅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,更因其不合理的低廉价格冲击了我国国内的钢琴企业。他们的行为构成了走私罪。由于案发后,珠海浜名公司、方成等退缴了部分税款,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的税收损失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